李振华
李振华(1924-1947.11)
李振华,吉林省永吉县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随父母-到上海。1932年在上海交通小学读书,1934年转入万竹小学。1936年12岁时加入上海《大晚报》组织的童友会。1937年"七·七"事变,中国全面抗战开始,上海的救亡运动十分高涨,李参加了上海儿童剧团和陶行知举办的"小先生"训练班,到难民收容所去演出。1938年14岁时,随上海儿童剧团一起参加了新四军。1939年到江苏省盐城做儿童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调到草埝乡开辟工作,1943年秋到沙乡开辟工作。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李同华中根据地的干部、战士一起来到东北开辟东北根据地。同年11月来到呼兰。呼兰民主政权刚刚建立,国民党反动势力由公开转入地下,并和土匪、特务勾结,阴谋颠覆新生的民主政权,斗争形势十分复杂。为开展工作,急需培训大批干部,李开办了呼兰县第一期干部训练班。他不仅组织教材,还亲自讲课,深入浅出的讲解,深受学员的欢迎。此外,他还到呼兰一中给学生讲时事课,以提高学生们的政治觉悟。
1945年12月,国民党进驻哈尔滨。根据斗争需要,中共呼兰县委撤出呼兰县城,在东沈设办事处。李调到东沈开辟农村工作。李深入村屯,和农民谈心、交朋友,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引导他们进行革命斗争。在大方台和耿田一起领导分“满拓地”(伪满时日本开拓团的土地)和"集谷粮",得到农民的拥护,为减租减息、反奸清算奠定了基础。1946年初多次参加剿匪战斗,战斗中机智勇敢,冲锋在前,给年轻战士们做出了表率。以后又到大用、白奎、石人等地指导工作。1946年夏,在石人敖木村,带领工作队搞分地试点。经广泛发动群众,依靠贫雇农,培养积极分子,建立起呼兰县第一个农-合会。在农会领导下,组建民兵武装。试点之后,在石人区各村、屯相继建立村农会和村民兵武装队,进行反奸清算斗争。首先分青苗,把地主的土地分给没地或少地的农民,并发放土地证书,确立农民土地所有权。这一作法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地主阶级,极大地调动了贫雇农的积极性,得到县委和省委的肯定,并在全县推广。
李大刀阔斧的工作,使得反动分子对他十分仇恨。石人区反动地主和土匪勾结起来,组织反动武装,杀害2名民兵战士,抢走6支步枪,并派人暗杀李振华。李住在石人天主堂院内的一座青砖房内,天天工作到深夜。有两次土匪跳进院内,准备杀害李振华,都被警卫发现,阴谋没有得逞。但他们并不罢休,有一次,李从外地回来,放下行李准备睡觉时,在行李内发现一个已经拉出引线的手榴弹,由于李高度警惕,避免了伤亡。但这些举动并没有吓住李振华,反而更坚定了他的革命斗志。
李历任县委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勤奋工作,全心全意扑在党的事业上。在东沈办事处,他屋里的灯光是熄得最晚的。有一次警卫员If,喜叫他去吃午饭,正巧有人在汇报工作。工作刚汇报完,又进来一个人请李振华去开会。警卫员望着已放凉的饭菜等着他。过了两个钟头会议才结束,而李振华又骑马到县委汇报工作去了。
从关内来呼兰的老干部中,李是最年轻的一个,性格豁达,充满朝气。加之在文工团工作过,平时和同志们相处,总是有说有笑,一有闲暇时间,就教大家唱歌。他说:"我们在关内工作时,经常唱革命歌曲,特别鼓舞斗志”。他教大家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实行了耕者有其田》、《你是灯塔》、《二月里来》等革命歌曲。大家都说:李振华在哪,哪就有歌声;李振华在哪,哪就有欢乐。
1947年11月,县委集中全县干部认真学习《土地法大纲》,并开展查阶级、查思想、查工作的整风运动,以便为全面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奠定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会议期间,李"胃疼"得厉害,但仍坚持开会和主持会议,实在坚持不住了,就打止疼药。为工作而不注意身体,终于耽误了治疗时间,当把他急送军分区医院手术时,所谓的"胃疼"已变成盲肠炎穿孔和腹膜炎。临危时,李振华含着眼泪说:“毛主席啊,我不能工作了,不能参加土地改革了……”。11日下午3时逝世,年仅23岁。
李生前以机关为家,生活十分朴素。逝世前还未结婚,身边遗物除一支钢笔、一块怀表和几件旧衣物外,没有一分钱。他有一个十分珍爱的"保险箱",里边装的也全是党的文件、书籍和工作材料。李振华逝世后,县委决定将他的遗体埋葬在呼兰公园。1947年11月14日,全县各界群众在呼兰公园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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