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是在1984年镇赉县文物普查中发现的。1985年6至7月间,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白城地区博物馆和镇赉县文管所的配合下,在此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发掘。发掘之前,曾对遗址进行仔细的调查和试掘,根据调查结果,把遗址划分成7个遗物相对集中、分布各成一片、内含又不尽相同的不同区域。这7个区域都分布在沙岗的西段,自东而西共分7个地点。
第一地点位于沙岗中段偏西处,北距沙岗边缘约400米。遗址的中心处由于长期风蚀出现了几个较大的沙坑,在沙坑的底部和东、南边缘处,采集到许多陶片和压制细石器。
第二地点位于其西300米处,文化层剥蚀较严重,地表和沙坑中可以采集到陶片和细石器。此外在遗址北部还采集到1件磨制的石斧。和第一地点不同,这里的陶片烧造火候较高,陶片薄而坚硬,表面磨光,且多数施纹,纹饰有鱼鳞状的指甲掐印纹、篦点组成的复合图案纹等,特征和大安端基屯发现的“汉书一期文化”比较一致,属于青铜时代遗存。
第三地点位于第二地点西500余米处,临近沙岗的北缘,地势较前述两处低。遗址现为耕地,地表散布遗物极多。细石器如尖状器、刮削器、石片等均有发现。磨制石器仅采集到形如半月状的扁平无刃器,用途不明。陶器多残片,能复原的有舟形器1件,侧视颇似船形,两端上翘,中间弧凹,俯视作椭圆形,唇部有刻划的斜向短线。陶器均为沙质陶,颜色有灰、黄两种,手制,烧造较好。器形有鬲、罐、怀、舟形器等。纹饰较发达,种类有戤印的抗点纹、鱼鳞纹、压印的篦点纹、刻划纹和附加堆纹等,也有一定数量的素面陶片。文化性质具有较多的汉书文化因素,但红衣陶比较少见。
第四地点和第七地点均属墓葬区,其中第四地点墓0土有红衣陶壶,红衣陶钵,青铜装饰哭品较多,铁器发现较少,年代大致相当于早期铁器时代。
第五地点位于第四地点墓葬区之西侧,间隔300余米,二者或有关联。遗址表面遗物较多,除石核、石片、刮削器、尖状器等细石器之外,还有红衣陶片、环状器耳、带绳纹短实足根的鬲足、单把杯的残器等物。磨制相当精美的小玉斧、玉凿之类遗物也有出土,整体文化特征和大安端基屯发现的“汉书二期文化”有些接近,但遗址0土的一些饰有刻划平行纹、戳印纹和指甲纹的陶器残片,显示了和汉书二期文化不尽相同的文化因素,和以端基屯为代表的汉书二期文化相比较,这里似乎有着年代上的差异。
第六地点位于第三地点西侧一条支岗的北端,二者距离约500米,这里的地势渐缓,距离背面的泡泊更近。受季风的影响和破坏也更加严重。遗址中几乎见不到文化层堆积,遗物多已被剥露出来,地表的鱼骨、蚌壳、残碎细石器和陶片较多,但陶片由于连年耕种多已碎小,很难觅到大片。从陶片的质地、颜色、制法、纹饰等方面观察,这里和第三地点面貌近同,可能属于同一文化的不同时期遗存。
第七地点则发现铁器较多,年代较之第四地点的铁器相对晚些 。
1987年10月20日,向阳南岗遗址公布为吉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遗址又被中国国务院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 。
遗址位于山腰,范围约东西100米,南北30米,地表散见少量陶片。山顶之上曾采集少量石器,山脚下曾发现石斧、石凿、铜戈等文物。1985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在遗址采集到陶片和石器,并征集铜镞、铁铤铜镞20件。
遗址采集的陶片均手制,火候低,陶质疏松,制作粗糙,均素面。均为夹砂红褐陶,部分陶片中掺滑石粉,可辨器型仅有罐。石器包括打制石镐、石刀和研磨器等。征集、采集铜镞共22件。10件为三翼形,其中2件翼间刻有铭文。所刻铭文于中原多见,为东周时期赵国所特有。另12件为铁铤铜镞,镞身呈三棱形,长2.2~3.8厘米,后接铁铤。完整的1件铤末呈锥状,长14厘米。
遗址采集的陶器和石器较少,难以具体断代,大致应属新石器时代晚期或商周之际。遗址发现的铭文铜镞为赵国制造。铁铤铜镞在集安市果树乡夹皮沟门曾有出土,镞身厚重,当为弩机专用,时代亦当在战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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