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李涛同志生平(1913-2008)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国政协第七届常委、中共辽宁省委原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顾问委员会主任李涛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2月16日1时50分在沈阳逝世,享年95岁。
李涛同志1913年7月生于沈阳市于洪区秋家屯。1922年至1936年先后就读于沈阳郎三家子村私塾、山海关田氏中学、沈阳兴权中学、北平东北中学和北平东北中山中学。在东北中山中学求学期间,他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开始接触共产主义思想,为后来走上革命道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1935年冬,李涛同志作为北平东北中山中学学生会主席,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党领导的“一二·九”-,与国民党-进行了英勇的斗争。1936年3月,北平学联组织南下宣传团时,他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并担任中山中学中队长。同年6月任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北平队部一区队队长,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
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参加了由地下党领导的抗日团体——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先后任牺盟会太原五区委秘书和运城中心区委秘书。11月任山西夏县县长兼晋南八县游击队总指挥。1939年,任牺盟总会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40年初,任牺盟会雁北办事处主任。同年4月,任晋察冀边区第五行政专署专员。1944年9月,任晋察冀边区冀晋地委城工部部长、敌工部部长。
抗日战争期间,李涛同志一直战斗在山西太原、运城、夏县等晋南地区。他深入到工人、农民中宣传党的抗日主张,组织领导多种形式的对敌斗争,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在兼任晋南八县游击队总指挥期间,他依靠群众,克服困难,发展武装力量,开辟抗日根据地,有力地抗击了日寇的侵略,为抗战的最后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5年9月,根据党的革命斗争需要,李涛同志离开山西返回东北,奉命接管抚顺,任抚顺市委书记、市长、抚顺保安司令,建立抚顺新生政权,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恢复和发展生产。1946年4月,中共辽东三地委、第三专员公署、第三军分区成立,他任专署专员兼地委常委,指挥三分区武装部队,成功地进行了敌后游击战,为解放战争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7年11月,李涛同志任安东省省委委员、省政府秘书长,负责清查、没收敌伪资产、组织发展工业生产。1949年5月任辽东省政府秘书长兼农林厅厅长,他把农村合作社经济建设作为头等任务,为辽东农村走上农业生产合作化道路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1950年2月任辽东省政府副主席,负责辽东省工业恢复和发展工作。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共辽东省委决定由李涛同志全面负责抗美援朝后勤工作,他担任机场修建委员会主任,组织干部群众修建军用机场,为抗美援朝作出了突出贡献。
1952年6月,李涛同志任辽东省政府主席。他积极组织领导工业生产,研究探索工业发展的前景和方向,注重工业产品特别是新产品的研发,有力地促进了辽东省工业的发展。他积极探索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对辽东地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54年8月,中央决定成立辽宁省。李涛同志先后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省政府副主席、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他认真贯彻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落实党对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关政策,为辽宁工业“一五”期间取得辉煌业绩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8年10月起,李涛同志任抚顺矿务局副局长、局长。“文革”开始后,他被打成走资派、现行-,遭受破孩。1974年至1977年任抚顺市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8年1月任辽阳市委书记,辽阳石油化纤总厂党委书记兼建厂指挥部总指挥,同年11月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决定对李涛同志予以彻底平反。从1981年11月起,他先后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兼沈阳市委第一书记,中共辽宁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兼沈阳市委第一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七届常委。1985年4月,因年龄原因,他主动提出退出领导岗位。
李涛同志在担任省委和沈阳市委主要领导期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总结经验,纠正“左”的错误,在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各方面工作都开创了新局面。他注意把握方向,加强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地开展清理“三种人”工作,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他紧紧抓住国家经济调整的良好时机,解放思想,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为重振老工业基地雄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和发展城乡农贸市场、城镇商品市场,大力支持企业和城乡个体经济发展,为辽宁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李涛同志非常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他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他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选拔和培养了许多优秀的年轻领导干部。
李涛同志1994年3月离休后,仍然十分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关心教育事业和下一代的培养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对革命事业的执着追求,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
李涛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矢志不渝、鞠躬尽瘁,一生对党忠诚。他刚正不阿、襟怀坦荡、是非分明,他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的高尚品德、革命精神、领导能力和优良作风赢得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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