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华
张维华,1917年7月出生,沈阳市人。
1938年1月,张维华到延安参加革命工作,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调到晋察冀军区游击军二支队任指导员。1939年9月,调到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敌工部任干事。l942年7月,调到冀察军分区政治部任敌工队队长。l943年1月至同年底,任中共房涞涿(房山、涞水、涿县)县委委员兼敌工部长。1944年初,入平西地委党校参加整风学习。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张维华调回东北工作。同年9月,随冀热辽军区特务第五团进驻法库县城,任法库县县长。l946年2月至l947年1月,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辽宁省公安处科长、省民主学院教务主任。1947年2月起任中共辽宁省四地委镇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同年10月,调任中共辽北省一地委科左前旗旗委常委。l948年5月,调任法库、新-合中学校长。l950年2月,调到辽西省政府任政策研究室主任。l952年9月,调任辽西省统计局局长(驻锦州)。1954年8月,调到黑龙江省任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l966年8月至1973年3月“文革”期间,被打倒。1973年3月至l976年10月,任黑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1976年10月至l983年6月,任黑龙江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l983年6月至l988年10月,任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委员、省统计局顾问。1988年10月,离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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