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卿
陈惠卿,1925年出生,辽宁省东沟县(今东港市)人。
1946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0。陈惠卿参加工作后,历任吉林省抚松县万良区副区长,抚松县北岗区委副书记。他组织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反0清算斗争,积极宣传人民0的政策和0的主张,全力组织抚松万良、北岗两区人民进行生产自救,出色地完成了土改工作任务,并发动群众节衣缩食、筹送军粮,组织青年参军参战,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
新中国成立后,陈惠卿历任共青团辽东省委调研组组长、秘书、青工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辽东省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长,法库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法库县委副书记。为发展法库县的工农业生产,振兴文教卫生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做了大量卓越有成效的工作。在“0”初期,陈惠卿曾受到过不公正的待遇,但始终坚信马克思主义,坚信党,抵制了极左路线的干优。0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历任铁岭地区科技局副局长,铁岭地区畜牧局局长,铁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担任铁岭地区纪检委副书记期间,陈惠卿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扎实,不尚空谈,身体力行地倡导廉洁从政,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保持了优秀党员干部的传统作风。1983年4月离休。
陈惠卿在病重期间,仍严格要求家属和子女,不给组织上增加负担,坚持不住高级病房,不用昂贵药品。一再表示,身后丧事一切从俭,不设灵堂,不摆花圈。
1998年2月26 日,陈惠卿因病在铁岭逝世,终年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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