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时绶
范时绶(?——1782)文程诸孙。雍正间,自笔帖式累迁至户部郎中。乾隆初,复累迁至湖北布政使。十六年,署湖南巡抚,疏言:“湘阴、益阳诸县,察有私垦千馀顷,皆濒洞庭,岁旱方获,请缓升科。洞庭诸私垸窒水道,劝禁增筑。”报可。十八年,移江西巡抚,病免。二十一年,起授户部侍郎,署都统,请赴西路屯田。二十四年,副都统定长劾时绶役兵渔利,遣使就谳,时绶未尝役兵,特其仆从藉事求利,命夺官,交定长责自效。二十六年,授头等侍卫,迁镶蓝旗汉军副都统、吏部侍郎、哈尔沙尔办事。三十一年,迁左都御史,仍留哈尔沙尔办事。三十二年,授湖北巡抚。入对,上以时绶弱不能任封疆,三十三年,复授都统、左都御史。三十五年,迁工部尚书。明年,罢。四十七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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