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李清(1908.2.16-1975.4.11) ,原名李旺孙。灵川镇雍田村人。佃农,为人刚正义侠。
曾是桂北游击队最早的农民小组——雍田村农民小组负责人。 1949年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是灵川地区解放战争时期发展的4名农村党员之一。
1939年春,中共广西省工委书记陈岸等在雍田举办广西党员干部训练班,宣传共产主义,这对青年时代的李清思想影响很大。1947年7月桂北“灵田起义”成功的消息更使他鼓舞。
1947年冬,他在桂北游击队领导下,秘密串连同村穷苦农民向地主开展减租退息斗争,解决了农民生活和游击队供给的燃眉之急;在斗争取得胜利的基础上,成立雍田村农民小组,由李清负责领导。不到两个月,农民小组遍及整个同化行政村。
1948年,李以农民小组为核心,发动群众组建了“白面红心”的村政权,分化和争取地方绅士,并配备了一些武器。他们为游击队侦察敌情、通信联络、筹粮筹款、配合游击队镇压特务、打击敌人。1948年“四月大围剿”期间,国民党保安队搜捕在月塘村活动的数名游击队员,情况十分危急。李清武装农民小组就采用“调虎离山”计,以打猎为名,立即上后山大打其枪,把敌人引开,为游击队解了围。解放初期,雍田村曾是广西农村首批进行“减租减息”试点之一。
解放后, 李清受中共组织委派负责接收南藩乡公所。 1954年调任资源县看守所所长。
1966年退休回村。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农民本色。病逝于雍田,享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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