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英
邓国英,全州 县人,生卒不详。是民国24年(1935年)资源建县后的首任县长。该年4月11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75次会议决定西延建县。4月25日,广西省政府任命邓国英为西延设县筹备专员,并颁发“西延设县筹备专员”印章一枚。邓于6月9日至,11日召开西延设县筹备委员会会议:(1) 报告筹备经过,成立总务股、财务股、工务股,分别负责修建城镇街道、检查税收等工作。(2)检查各乡户口,筹措架设乡村电站。(3)审查绘制县地图、修建县政府房屋的经费预算等问题。 7月1日,成立资源县,县治设大埠头。2日,邓被任命为试署资源县县长。 建县后的施政措施:8月在全县发布禁烟令、封闭境内所有的烟馆和供销烟毒的店铺,设卡查烟。公务人员必须书面具结,属遵禁烟令,保证不吸食鸦片。维护社会治安,惩治土匪;发出通缉令捉拿梅溪、枫木抢劫、杀人的匪犯;追剿车田龙塘的肖远光匪部,迫使其投降;对活动在三茶、十三坪、磨石水、斗蓬岭、深冲一带的土匪雷敖山等十余人枪招安下山。开辟财源,该年12月2日,资源县政府训令征收香烛冥镪捐,拨充地方公用。
选举村街长。在教育方面为培训师资人才,发展教育,创办简易师范学校(设于延东中心校);增设中心校,筹措教育经费。改善交通条件,修筑道路。增设邮政代办所,增加邮递人员,扩大邮路。在生产上奖励种植棉、麻,增加民需。为减少诉讼,组织成立县调解委员会,注意调处民间纠纷。资源建县之初,百业待兴,千头万绪,杂乱纷繁,邓能处理得井井有条,成效明显,实属难得。民国26年(1937年) 7月20日离职。在他任职期间为资源县治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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