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培华
林培华(1911—1986) ,武鸣县太平镇人。壮族。家境清贫,父亲被恶霸地主杀害,3亩田地被地主夺去, 全家7口逃到深山居住,靠卖柴、挖山薯度日。林培华从18岁起就到地主家打长工、做短工。
1949年冬,武鸣解放,共产党把他从苦海救了出来。从当村农会主席,到成立全乡第一个互助组,他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县劳动模范,后又带头成立全乡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当社长,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仍保持农民艰苦朴素的本色。1955年,全社总收入比上年增长40.5%, 由于成绩突出,被评为广西省特级劳动模范,1957年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58年,报纸登载环江县早稻亩产13万斤的消息和照片后,上级及时组织农业社干部去参观,在田边现场,他看出了破绽,不断用武鸣壮语自言自语:“嘿嘿,看田边就够了。”胆小的人赶紧扯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多嘴。但他仍旁若无人地嘀嘀咕咕。回来后说:“挑13万斤谷子要堆多高,得由多少人挑,为什么田埂没有一点崩烂呢?亩产13万斤,根本办不到!”,由此更加坚定地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更加扎扎实实地带头搞科学种田。1964年11月,他当选为全国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党委把他树为自治区农村干部的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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