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赞光
王赞光(1910—1961),号品轩,寨安乡顺宁村人,其父王振朝,系国民党少将。1935年夏王赞光毕业于北平师范大学教育系。 同年8月回广西,在南宁女中任教时参加以王公度为首的托派活动。以后,历任国民党陆军25师政训处宣传科长,中央军政学校南宁分校少校政治指导员兼教官,31军一三一师政治部少校宣传科长代主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入伍生团少校政治部主任,广西第七区民团游击司令部政治部中校主任,广西第七区战地督导团秘书长兼明江、宁明、凭祥三县组长,广西龙州区第三游击联队中校队长,广西绥靖公署宪兵团政治部中校主任,国民党广西省党部执行委员。1945年4月至1947年6月任宁明县长兼任国民兵团团长及三青团广西支团龙州分团干事长时, 给县立中学3名进步教师加上异党分子罪名,并驱逐他们离境。同时大刮民膏折合黄金40多两,从中-了大部分。还侵吞武器物资,计有步枪24支,冲锋枪2支、手枪10支、弹药一批和卡车1辆。1947年10月调任龙州县长兼民团自卫队总队长,竭力“围剿”地下党游击队。亲自率自卫队、警察、民团配合保三团、保六团及国民党陆军一九五旅五八四团,对共产党游击区进行19次大规模“围剿”,先后杀害共产党游击队员及其家属、群众5人,烧毁民房20余间,劫去耕牛90多头,抢去粮食92400斤。
1948年12月调任上林县长兼任民团自卫总队长及北区剿共指挥所主任,先后杀害共产党游击队员及地下工作人员6名,杀害无辜教师2人,农民群众10多人,对死者剖腹取肝,手段残忍。
1949年6月任国民-大代表会-督导委员会委员, 面对全面崩溃的国民党政权,王赞光处心积虑筹谋“善后”,10月他参与以广西龙州全边对汛督办姚槐为首召开的座谈会。11月为姚槐草拟一份“撤退后的游击计划”,主张勾结法帝,武装退入越境,将各县武装实力潜伏沿边重要据点, 从事-游击活动。因此得到姚槐看重,1949年12月8日,任王为思乐县县长。王未及上任,9日人民解放军已克思乐县城,便慌忙逃入越境。1950年2月王潜回南宁,假自新后,潜往柳城县洛崖乡(其妻住处)隐居,改名为王天成。被本县查获,捕押回原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后减刑为有期徒刑20年,刑期未满,病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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