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县级
时代:清道光
地址:寺面镇罗泉村
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以该建设面积物中心为点,周围30米为保护范围,40米为控制地带。 以该建设面积物中心为点,周围40米为控制地带。
1989.7.20
平南县人民政府(平政发[1989]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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