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如
张春如(1887~1949),广西平南县鹏化里人(今大鹏乡),出身豪绅家庭。青年时受学于北平陆军学校,毕业后到广州认广东督军莫荣新为谊父 (莫荣新是桂平盘石人,未仕前走瑶山,常在大鹏居住) ,在莫部任旅长,兼任广东煤炭局长。任职期间,-受贿,其后拿了20万元白银回乡起大屋置田地,称霸鹏化山。
1921年粤桂军阀混战,张春如在莫荣新督军部任师长,被粤军陈炯明大败于肇庆,突围得窜回广西。1923年新旧桂系军阀混战,张春如被黄绍竑率部亲临鹏化征剿,逃脱免诛。
1928年张春如受李宗仁招为桂平警备司令,有枪3000枝。是时,柳州地区遭到桂平十八山强人拦路截劫,水运不通,往返平桂两县与柳州、象州客商,乃取道大桥坳 (鹏化与瑶山交界处) 通行。张春如在大桥坳以鹏化里团局名义设卡以保护客商安全为名,勒收“行水”(过路钱,每担货收白银两毫) ,原先,他与团局已拟就三七分成和举办地方福利(建桥、建校、竖立电线杆) 的协约。事后只支出一点点修理鹏化通桂平江口的乡道,以掩人耳目,因而使民怨沸腾。而张春如自恃官高势大,置若罔闻。
张春如当桂平警备司令时,任用思洪村曾伯英为连长,通过曾伯英与十八山匪首曾玉英的宗族兄弟关系,招安了十八山强盗。对招安过来的匪首曾玉英、陈五、陈七等均给予连长职务。这样一枪不发打通了柳州水运,李宗仁、白崇禧甚疑他勾通土匪,另立山头,后通知其上省府给予官职,不受。李、白更加疑虑,遂于桂平将其3000枝枪收缴。1935年,白崇禧密令梧州副指挥官陈文中征剿张春如,授令捉到春如,就地枪毙。陈部未至,张春如悉讯,连夜潜逃, 步行瑶山直上桂林,见黄旭初,通过黄的说情,得李宗仁宽容,-3年。1937年张获释后,在桂平江口经商,开设“安福行”,做经纪人。1949年12月,人民解放军进驻大鹏,责令张春如24小时内交出所有枪枝武器,张拒交,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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