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豪
陈伯豪(1905~1951),又名徽享,是钟山县花山乡榜冠村人,军人出身,国民党员。陈伯豪自国民党中央军校毕业后,先后任国民革命军少尉排长、潮梅警备司令部中尉副官、上尉连长、 少校营长、上海松泸警备司令部中校副官、陆军24师139团上校团长。民国34~36年任钟山县第五科科长,联乡第二大队队长。37年任钟山县军事科长。1949年任钟山县民众自卫团二营营长。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横扫江南的国民党残敌。陈伯豪不死心,带领部队撤入花山,准备作垂死挣扎。11月中旬,中共地下党组织派员与其谈话,指明出路,要其就地改编,起义投诚。在陈惜华等劝说下,他签约投诚,过后又反悔。直至县游击大队消灭其二连(陶陇阶部)时,方带领部属缴械。县人民政府本着宽大政策,对他既往不咎,让他任游击大队顾问。1950年初,他反动本性不改,又暗地收罗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和组织地主武装上山为匪,加入以国民党少将钟祖培为首的新编-救国军第十二军,任七师师长。聚集在恭城、两安、花山一带,经常骚扰、袭击新生政权,杀害革命干部。 农历3月间,陈伯豪匪部在升平乡杀害该乡乡长、中共党员董清福和中心校校长周永成。四月,又在两安、红花等地分别杀害黄高志(两安乡长)、钟宗受(红花乡武工队长)、税务干部赵修良和武工队员陈良托以及无辜群众40多人。 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其集结在两安星寨的匪众发动强大攻势,土匪被歼,他潜逃进山,后被捕获归案。1951年,陈伯豪被依法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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